隨著智能技術的不斷發展,智能網聯汽車作為新時代移動智能終端的代表,正引領著汽車產業向智能化、網聯化深刻轉型與升級。智能網聯汽車與云端服務器、移動端、車端等設備存在大量的數據交互,包括車輛運行數據、用戶個人信息等。缺乏對這些數據實施的有效監管與控制,將潛藏重大的數據安全風險,對行車安全構成嚴峻挑戰。
為應對這一挑戰,2024年8月23日,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發布了GB/T 44464-2024《汽車數據通用要求》,標準詳細規定了汽車處理個人信息和重要數據的一般要求,對個人信息保護的要求,對于重要數據在收集、存儲、使用、傳輸、處理等各個環節中的保護要求以及審核評估及試驗要求等。該標準的發布標志著我國在汽車數據安全保護領域取得了重大進展,確保了智能網聯汽車在數據層面的安全合規。
▲《汽車數據通用要求》標準基本框架
標準適用范圍
《汽車數據通用要求》適用于具備數據處理功能的汽車及其數據處理者,并規定了汽車數據的一般要求、個人信息保護要求、重要數據保護要求、審核評估及試驗要求等。
主要規定與要求
1、汽車數據安全管理體系
《汽車數據通用要求》在一般要求中規定汽車數據處理者應建立汽車數據安全管理體系,并明確管理體系中的具體內容。
▲ 汽車數據安全管理體系構成
2、個人信息保護要求
《汽車數據通用要求》中關于個人信息保護要求主要內容如下:
◆ 個人信息處理目的與方式:明確信息處理需具備合理目的,且與目的直接相關,最小化對個人權益的影響。默認不收集個人信息,除非得到個人同意或法律規定。
◆ 個人同意的例外:列出在緊急情況下保護生命健康、處理已公開信息、保障行車安全等無需個人同意即可處理信息的特定情形,并要求以多種方式告知用戶。
◆ 信息提供與存儲:強調除特殊情形外,不得向車外提供座艙數據,且個人信息存儲期限應與同意期限一致。
◆ 個人同意的管理:詳細規定了獲取個人同意的方式、內容、選項設置及重新獲取同意的時機,同時確保個人有權撤回同意。
◆ 信息收集與存儲:要求根據功能服務需求精準確定傳感器覆蓋范圍與分辨率,個人信息存儲需符合GB 44495-2024《汽車整車信息安全技術要求》標準。
◆ 信息使用與傳輸:明確訪問控制措施,不應將生物特征識別作為唯一認證手段;車外傳輸需符合GB 44495-2024《汽車整車信息安全技術要求》標準,尤其對于保證行車安全而收集的信息需進行匿名化處理。
◆ 匿名化處理:詳細規定了人臉與汽車號牌等敏感信息的匿名化對象、處理性能要求及效果,確保處理后信息無法被識別。
◆ 信息刪除與出境:規定個人請求刪除敏感信息的響應時間,確保刪除信息不可恢復,并明確個人信息出境需符合GB 44495-2024《汽車整車信息安全技術要求》及相關法律法規要求。
3、重要數據保護要求
《汽車數據通用要求》規定汽車在處理重要數據時,需根據功能服務對數據精度的需求設定攝像頭、雷達等設備的參數,確保至少一項功能滿足最高精度要求,并對其他功能做出合理解釋。同時,重要數據的存儲、使用、傳輸均需符合GB 44495-2024《汽車整車信息安全技術要求》標準,確保數據不被非授權訪問。刪除的數據應徹底不可恢復,而出境數據則需嚴格遵守數據出境規定及法律法規。
4、審核評估及試驗要求
《汽車數據通用要求》規定汽車數據處理者應滿足符合性評估要求,并按附錄B、D分別進行個人信息匿名化及重要數據處理試驗,確保符合試驗標準。此外,推薦根據附錄C進行匿名化誤檢率試驗,以進一步優化數據處理效果。
李奇
中汽研科技 平臺技術總監
中汽研科技有限公司(簡稱“中汽研科技”)平臺技術總監李奇表示,《汽車數據通用要求》標準要求中明確提出了汽車個人信息保護全生命周期要求,車型中涉及個人信息處理的場景均需滿足此要求。在汽車數據處理鏈中各環節技術復雜,各數據處理環節都會引入不同的數據安全問題,需明確內容及情況、何時、何人來做風險評估,要做什么、怎么做,風險如何處置等問題。此外,本標準的實施還為未來汽車產品的市場準入設立了嚴格且明確的數據安全準則,為產業界提供了權威的參考依據。
總體而言,GB/T 44464-2024《汽車數據通用要求》標準促進了智能網聯汽車的發展與進步。中汽研科技基于該標準要求構建了個人信息保護要求測試、個人信息傳輸要求測試和匿名化要求測試體系,為規范高效實現汽車數據安全檢測保駕護航。未來,我們將持續推進汽車數據安全檢驗能力建設,深入研究和推廣前沿的數據安全檢測方法,確保為客戶提供更高效、更安全的測試服務。
專家介紹
李奇
中汽研科技平臺技術總監
從事智能網聯汽車信息安全、軟件升級、數據安全等方面的測試研究工作,負責多項省部級汽車科研項目申報執行,主持或主理多次世界智能駕駛挑戰賽信息安全組賽事,支撐深圳市智能網聯汽車10項地方標準制定發布。負責R155、R156、《汽車整車信息安全技術要求》、《汽車軟件升級 通用技術要求》等國內外法規檢測工作。